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教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3-07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全校教职员工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推进科研育人和创新人才培养,提升师资队伍水平和学校整体办学质量。根据《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东海职院〔2022〕31号)和《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奖励规定》(东海职院〔2022〕12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研教研成果奖励申报与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校属各单位在职在岗教师、行政人员均可申报。
二、成果范畴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相关成果。含符合上述两个文件规定的科研教研成果奖励、决策咨询成果、课题项目成果、公开发表论文、学术专著、艺术作品、作品表演等。
三、申报要求
科研教研成果奖励申报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成果完成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格式填写打印《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教研成果奖励申报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科研处负责审核各单位提交的成果原件(原件经核实后退还)及有关佐证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后再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核,奖励结果公示 5个工作日。
(二)各项奖励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奖励发放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的将追回所发奖金,并按规定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
(三)请各教学单位及有关处室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认真组织申报,由单位填写《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教研成果奖励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请各单位将此汇总表和有关申报佐证材料,于2024年4月1日前统一提交学校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科研处联系人:叶晨煜,联系电话:17759512663;邮箱地址:xmdhkyc@163.com;办公地址:5号楼5-514室。
附件:东海职院科研〔2024〕2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教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