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行政处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 年)〉的通知》(教职成[2020]7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福建省高等教育十年发展规划(2021-2030)》(闽委教育〔2022〕4号)、《福建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文件精神,根据《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办法》及有关会议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实践,探索现代化高职教育规律,提升教育科研质量,营造科学研究与教育教学改革的良好氛围,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教育科研项目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
1、校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社科类+科技类)。深化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导向,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建设,注重高等职业教育基础性、实用性、前瞻性、储备性科学研究。2022-2025年,学校计划每年立项建设10个校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提升教师科学研究水平,培养科研团队,不断拓展我校科研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学校科研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2、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推动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质量。2022-2025年,学校计划每年立项建设10个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从中遴选推荐立项市、省级以上相关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研究内容
1、科研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申报者根据自身的学术特长和研究基础,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务必表述规范、准确、简洁明了。社科类课题研究项目应体现一定的学术价值、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性意识,围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紧密结合现代职业教育建设需要与发展趋势。科技类课题研究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具备科技创新性和研究基础。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有一定转化前景、推动学校创新创业平台发展和直接服务地方产业需求与社会需要的科技类项目。
2、教改项目申报结合《东海教字[2022] 053号附件(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提供的研究方向指南但不限于以此为依据确定研究内容,课题名称可结合本专业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
3、课题选题应契合现代职业教育改革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注重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内容与方法应具备时效性、针对性、可行性,相关研究成果有一定的推广价值。课题组应结合实际确定课题名称、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等基本要素,并组织力量实施。
三、申报条件与项目管理
申请人除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外,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为我校各教学单位,以及管理部门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具有独立、组织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2、申请人只能作为1个项目的负责人,但可以同时参与2个项目以上校级课题研究;已经获得市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或相近内容和题目申报。课题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改课题研究单位、课题负责人、核心成员排位顺序、课题名称、成果形式等主要内容,如有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向科研处提出申请。
3、立项采取“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推荐、学校评审立项”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学校根据申报数和最终评审情况予以立项。
4、本次科研和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学校分阶段给予每个项目2000元左右经费资助。项目结题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教材)、调研报告等(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四、其他要求
1、开展校级科研、教研项目建设,是破解当前教育难题,提升我校教师科研教研水平,培育科研教研团队,营造良好的科研教研氛围,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学校服务社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教学单位及有关处室应高度重视,积极引导、支持本单位教师开展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
2、各单位对申报项目的建设务必做好集约整合、统筹规划,加强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避免项目重复和资源浪费等无效建设。
3、材料报送包括:科研项目提交《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科学研究申请书》(附件1、附件2);教改项目提交《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3)。各申报单位汇总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再统一报科研处。(申报材料请课题组自行留底,便于课题结题。)
4、本次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叶晨煜,联系电话:1775951266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60602944@qq.com。
附件:
附表1: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科技类一般课题)申报书.doc
附表2: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社科类一般课题)申报书.doc
附表3: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2023年3月15日